為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持續建設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以最大限度激發經營主體發展內生動力和創造力,我市將開展相關課題研究。現面向社會公開選聘《“十五五”時期深圳構建更高水平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的策略研究》課題研究單位,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委托單位
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二、申請單位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業、行業協會、國際組織、咨詢機構,及其他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機構或組織。
三、研究課題
“十五五”時期深圳構建更高水平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的策略研究。
四、具體要求
1.申請者應當是依法成立的機構或組織,不接受個人申請。鼓勵組成跨領域、跨學科的專家團隊聯合研究。
2.課題組負責人須具有較強的組織和協調能力,具有較高的理論素養和分析解決問題能力。課題組負責人應當是課題實施全過程的真正組織者和指導者,并擔負實質性研究工作。掛名或不擔負實質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為課題組負責人。
3.課題組成員應當熟悉申請課題領域和深圳市營商環境實際情況,并有一定研究基礎,注重調查研究、緊貼深圳實際,注重比較研究和對比分析,突出針對性和操作性。
4.課題研究要具有前瞻性,面向未來、視野開闊;研究成果要體系完整、內容全面、材料豐富,內容包括但不限于:闡釋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的內涵外延;梳理總結“十四五”以來深圳市營商環境優化成效;摸清找準當前深圳營商環境改革存在的問題和短板;研判“十五五”時期國內外營商環境改革趨勢;聚焦進一步優化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對標世界銀行營商環境新評估標準,落實國家長遠部署與聯系深圳發展實際,結合助力新質生產力發展、助推構建良好產業生態、優化創新生產要素配置方式、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促進粵港澳大灣區協同發展等需要,研究提出深圳市“十五五”時期開展營商環境改革的對策建議等。
5.課題成果以研究報告形式提交,鼓勵創新專欄、圖表和案例等表現形式。課題組負責人及課題組成員對有關內容真實性、可靠性和知識產權負責。
五、服務期限與研究經費
課題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月,課題研究經費30萬元以下。
六、招標文件領取及提交
(一)招標文件領取:凡愿意參加投標的投標單位,自行下載附件。
(二)提交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4年10月8日下午6:00,逾期未投標將不再受理。
(三)提交地點:深圳市福田區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區行政服務大廳2號市發展改革委卡座(提交可選擇現場或郵寄等方式,以送達日期為投標日期)。
(四)咨詢電話:88125842、88128789,校級咨詢電話:28323329。